imtoken钱包安卓版下载:退休男子3年打赏60余名主播16万元 妻子诉平台返还打赏款被法院驳回被华谊老板“摸胸抱”,离婚后的杨颖,如今过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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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IC photo

已经退休的冯先生平时喜欢看网络主播歌舞表演、行家玩车等内容,如果觉得好玩,冯先生便在网络直播平台充值,然后用虚拟币给主播送礼物,3年间共打赏了60余名主播16万余元。冯先生的妻子魏女士认为冯先生的打赏行为是对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要求某直播平台返还冯先生充值金额16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公开宣判,认为依据现有证据,冯先生和某直播平台系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而且冯先生的打赏行为系一种文化娱乐消费,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支出范畴,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先生打赏行为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魏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间,冯先生共计向某直播平台转账充值16万余元,所兑换的平台虚拟币主要用于打赏60余名主播。打赏数额最多的两个主播分别为8万余元、3万余元,其他主播账号的打赏金额未超过千元。

冯先生的妻子魏女士认为,冯先生向某直播平台主播送礼物的行为不是消费行为,而是赠与行为。冯先生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有财产,超出了冯先生及其家庭的正常收入及合理的打赏金额,应当认为冯先生打赏的行为无效,要求某直播平台返还已充值的16万余元。

法庭上,某直播平台代理人辩称,冯先生明确知悉兑换展示礼物效果、直播间打赏等功能属于收费服务,自愿进行充值并使用相应功能,平台则也依约提供了相应的网络技术服务。冯先生的行为属于网络消费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赠与行为。且冯先生的行为是日常生活中正常休闲娱乐消费的行为,属于夫妻一方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平台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事由,且不涉及公序良俗条款的适用。

庭审中冯先生称,只和一个主播有网上聊天行为,没有线下见过面。主播在直播当中没有色情淫秽、性暗示等语言行为,在微信聊天中也没有诱导或劝导过自己打赏。自己打赏时的想法就是看心情,觉得谁好玩就给他打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冯先生在某直播平台注册并点击同意《用户使用协议》,冯先生即与某直播平台缔结了网络服务合同。《用户使用协议》约定,某直播平台提供免费和收费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付费购买虚拟货币获得收费服务使用权限,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礼物服务及会员服务。冯先生在某直播平台观看了主播直播表演;在冯先生转账充值后,某直播平台为其提供了虚拟币兑换、礼物打赏等服务,某直播平台向冯先生提供了《用户使用协议》约定的收费服务,履行了网络服务合同义务。冯先生和某直播平台存在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本案中,冯先生所充值打赏的财产固然是其与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如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则魏女士无权要求返还。“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为个人或者家庭生活需要而消费物质资料或者精神产品的行为。网络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满足用户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值打赏属于一种文化娱乐消费。冯先生为直播内容和打赏服务给其带来的精神愉悦而付费,其为满足个人精神文化需求产生的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

综上所述,冯先生与某直播平台成立网络服务合同,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冯先生具有法律约束力。冯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选择消费的方式和种类。夫妻一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网络直播打赏的消费行为,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请求返还,法院不予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潘莉 责编 冯玲玲